人大法工委: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新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频道:文化 日期: 浏览:1

新疆地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发布会上,王翔结合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和人大立法工作,介绍了有关新疆的地方立法情况。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积极推动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全过程和各环节。”王翔介绍,截至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73件,法规性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4件,各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04件,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王翔表示,近年来,新疆还积极探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边境管理条例,颁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规,通过关于坚决反对美国涉疆制裁系列法、支持受制裁企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决议等,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2015年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还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就城区路面防滑、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管理、餐饮服务业污染治理等问题出台地方性法规,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形式简洁灵活、务实管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和库车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自治区设立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各设区的市、自治州设立14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民主立法。新疆各族群众通过联系点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提出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并被吸收采纳。

王翔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新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新疆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