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幸福河湖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明年5月1日起实施

频道:综合 日期: 浏览:1

近日,由水利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1部分:流域面积3000km²以下(含)河流》(GB/T446336.1—2025,以下简称“幸福河湖评价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幸福河湖评价发布国家标准,为全国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与民生服务提质增效划定了权威的“国标基准线”。

2025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此次发布的幸福河湖评价标准精准聚焦流域面积3000km²以下的中小河流,此类河流数量占全国河流总数的90%以上,遍布城乡腹地,既是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的“生命线”,也是居民休闲亲水、乡村生态风貌的“风景线”。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河流因分布零散、区域差异大,在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文化传承、民生服务等维度缺乏统一、明确的评价依据,有的河流治理后水质虽达标但生物多样性不足,有的岸坡硬化率过高缺乏亲水空间,有的文化底蕴未被挖掘难以承载乡愁记忆。

标准首次把“幸福”从抽象感受变成可量化、可落地的具体指标,构建起涵盖安澜、健康、美丽、文化、发展的5项一级指标体系,并细化为防洪达标率、排涝达标率、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等14项二级指标,同时明确了河湖幸福指数取值规则、评价结果形成规则、评价报告编制等要求,为各地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清晰可依的“幸福标尺”。

此次发布的第1部分是《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的“开篇之作”,后续还将出台针对流域面积3000km²以上河流和湖泊的第2、3部分,最终形成覆盖全国江河湖泊的幸福河湖评价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与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推动我国河湖保护治理迈向生态与民生共赢的高质量发展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