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控股股东京基集团解押1.798亿股后,重新质押所持公司全部2.2477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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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0608.SZ,证券简称:*ST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在解除此前1.798亿股质押后,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771亿股重新质押,本次质押后京基集团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7%。

公告显示,京基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179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98%。该笔质押起始于2020年7月17日,解除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在解除上述质押的同日(2025年11月3日),京基集团将其所持*ST阳光全部股份224771000股办理了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7%。该笔质押股份为无限售股,非补充质押,质权人为广东承希科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明确,上述质押股份未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目前,京基集团持有*ST阳光股份224771000股,持股比例29.97%。本次质押前,其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增至224771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7%。

公告称,京基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ST阳光生产经营需求,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来源包括地产业务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对于高比例质押原因,京基集团表示主要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为自身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资金用于日常运营,目前无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等措施应对。

截至9月30日,京基集团资产总额10709911.49万元,负债总额6863215.01万元,资产负债率64.08%;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6896.02万元,净利润-18717.5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474.38万元。有息借款余额864248.1万元,未来半年内和半年至一年内需偿付债务金额分别为69937.5万元、97337.5万元。

公司称,京基集团最近一年无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无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情形,综合资信、资金实力及融资渠道等因素,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资料显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前身为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5月,京基集团成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阳光股份较早专注于商业地产项目的持有、开发、招商和运营,同时涉足高端住宅、酒店、写字楼、城市综合体的开发与经营,近几年主营业务聚焦于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两大领域。